香港回歸前25年間,除仁安醫院外一直沒有新建的私家醫院,政府醫療政策當時袛容許很少生存空間讓私家醫院運作。
仁安醫院現址所在地塊,政府於1981年第一次招標時流標,再次投標後亦有轉手,本集團是在1988年10月才從第三者購入該地,隨即著手興建醫院,1994年落成投入服務,其後數年醫院的營運均有大量虧蝕。
回歸後政府推行「8萬5」房屋政策,目的為多建住宅單位,所以仁安醫院在1998年底,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將醫院以外的剩餘土地,部份改作住宅用途,以便地盡其用。
城規會經反覆考慮不同意見後,於2000年6月同意土地改變用途,並修訂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則及完成法定公眾聆訊程序,提交行政會議核准。 集團隨後按程序向地政總署申請修改地契,於2004年8月接受補地價共港幣$609,740,000,該補價金額完全反映當時市值。
雖然審計署在其報告中有很清楚及客觀的敍述,但部份傳媒仍作出帶有誤導性的報導,本集團特此闡述當時前因後果,以正視聽。
仁安醫院集團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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