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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安醫院接收傳染病病人之措施及安排

在下列情況下,本院只提供急救治療

由於本院沒有駐院警察及精神科病房設備,感染控制及預防設施亦有限,同時為配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傳染病準備及應變計劃,因此如屬下列情況,本院只可提供基本急救治療,市民宜前往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急症室求診。

類別 / 狀況例子
精神病精神病
有自殺傾向
有暴力傾向
傳染病*炭疽
耳念珠菌感染 / 定生
產碳青霉烯酶腸道桿菌 / 抗藥性基因抗碳青霉烯腸道桿菌感染 / 定生
碳青黴烯類抗藥性鮑氏不動桿菌感染 / 定生
水痘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克雅二氏症(需涉及入侵性治療者)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麻風
麻疹
中東呼吸綜合症
猴痘
耐多藥鮑氏不動桿菌感染 / 定生
耐多藥綠膿假單胞菌感染 / 定生
NDM-1腸道桿菌感染 / 定生
新型甲型流行性感冒H2、H5、N7、N9
鼠疫
天花 
抗萬古霉素腸道鏈球菌感染 / 定生
須報警處理的個案交通意外
(如病人已經醫管局醫院診治及向警方報案,則可被接收入院。)
懷疑被虐待或疏忽照顧的病人
持有或非法交易危險藥物
嚴重身體受傷
打鬥 / 搶劫後受傷的病人
強姦
謀殺 / 自殺
涉及其他刑事罪行

*為配合本院感染控制措施以保障閣下及市民大眾的健康安全,本院建議患有可經空氣傳染疾病的產婦須事先經醫院管理層審批其個案,獲批後方可入院分娩,院方會因應個別情況而作考慮。

Issued By: POS-NUA031-23 (V15)
Valid Date: 01-08-2023 to U.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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