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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安医院接收传染病病人之措施及安排

在下列情况下,本院只提供急救治疗

由于本院没有驻院警察及精神科病房设备,感染控制及预防设施亦有限,同时为配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传染病准备及应变计划,因此如属下列情况,本院只可提供基本急救治疗,市民宜前往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急症室求诊。

类别 / 状况例子
精神病精神病
有自杀倾向
有暴力倾向
传染病*炭疽
耳念珠菌感染 / 定生
产碳青霉烯酶肠道杆菌 / 抗药性基因抗碳青霉烯肠道杆菌感染 / 定生
碳青霉烯类抗药性鲍氏不动杆菌感染 / 定生
水痘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克雅二氏症(需涉及入侵性治疗者)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麻风
麻疹
中东呼吸综合症
猴痘
耐多药鲍氏不动杆菌感染 / 定生
耐多药绿脓假单胞菌感染 / 定生
NDM-1肠道杆菌感染 / 定生
新型甲型流行性感冒H2、H5、N7、N9
鼠疫
天花 
抗万古霉素肠道链球菌感染 / 定生
须报警处理的个案交通意外
(如病人已经医管局医院诊治及向警方报案,则可被接收入院。)
怀疑被虐待或疏忽照顾的病人
持有或非法交易危险药物
严重身体受伤
打斗 / 抢劫后受伤的病人
强奸
谋杀 / 自杀
涉及其他刑事罪行

*为配合本院感染控制措施以保障阁下及市民大众的健康安全,本院建议患有可经空气传染疾病的产妇须事先经医院管理层审批其个案,获批后方可入院分娩,院方会因应个别情况而作考虑。

Issued By: POS-NUA031-23 (V15)
Valid Date: 01-08-2023 to U.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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