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約章

病人約章的目的,是向病人解釋他們應有的權利及責任。了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絕對有助你和醫護人員建立合作互利的關係。

病人約章列出公眾與醫療機構如何藉著積極及開明的夥伴關係,促進醫療服務的成效。


你的權利

  1. 有權得到符合現時認可標準的醫療服務。
  2. 有權知道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資料及收費。
  3. 有權清楚知道你的病情、診斷、病情發展、治療計劃,包括常見的問題及其他可行的療法。
  4. 有權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以及藥物在你的情況下會發揮的正常作用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5. 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藥物、檢驗或療法,並獲知所作決定可能引起的後果。
  6. 有權徵詢其他醫生的意見。
  7. 有權就個人的私隱權、尊嚴、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獲得尊重。
  8. 有權獲知有關你的病情及治療方面的資料。
  9. 有權得到院方將你的病情資料保密。
  10. 有權向仁安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迅速及公允的處理。
  11. 有權選擇是否參與醫學研究計劃。

你的責任

病人與醫護人員是有著醫療夥伴的關係。除了上列的基本權利外,你對醫護人員及其他病人亦有一些基本的責任。要在醫療過程中擔當積極和負責任的角色,你的責任包括﹕

  1. 應向醫護人員詳盡地提供你的健康狀況、過往曾患的疾病、敏感症及其他有關詳情。
  2. 應遵從醫生提出並經你同意的治療程序,及有關指示。
  3. 為顧及其他病人及工作人員的權利,應遵守醫療機構所訂定的規則。
  4. 應準時應診,如不能依期赴診,應盡早通知有關醫院或診所。
  5. 不應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不正確的資料、收據或病假證明書。
  6. 不應隨便浪費醫療資源。

閣下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透過以下途徑與我們聯絡﹕

  1. 書面郵寄至香港沙田大圍富健街 18 號仁安醫院首席調解員收, 或
  2. 電郵至 pf@union.org

參考資料: 病人約章, 醫院管理局, 香港,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