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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约章

病人约章

病人约章的目的,是向病人解释他们应有的权利及责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绝对有助你和医护人员建立合作互利的关系。

病人约章列出公众与医疗机构如何藉著积极及开明的伙伴关系,促进医疗服务的成效。

你的权利

  1. 有权得到符合现时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2. 有权知道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资料及收费。
  3. 有权清楚知道你的病情、诊断、病情发展、治疗计划,包括常见的问题及其他可行的疗法。
  4. 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以及药物在你的情况下会发挥的正常作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5. 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验或疗法,并获知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6. 有权征询其他医生的意见。
  7. 有权就个人的私隐权、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获得尊重。
  8. 有权获知有关你的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
  9. 有权得到院方将你的病情资料保密。
  10. 有权向仁安医院提出申诉,并得到迅速及公允的处理。
  11. 有权选择是否参与医学研究计划。

你的责任

病人与医护人员是有著医疗伙伴的关系。除了上列的基本权利外,你对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亦有一些基本的责任。要在医疗过程中担当积极和负责任的角色,你的责任包括﹕

  1. 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你的健康状况、过往曾患的疾病、敏感症及其他有关详情。
  2. 应遵从医生提出并经你同意的治疗程序,及有关指示。
  3. 为顾及其他病人及工作人员的权利,应遵守医疗机构所订定的规则。
  4. 应准时应诊,如不能依期赴诊,应尽早通知有关医院或诊所。
  5. 不应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或病假证明书。
  6. 不应随便浪费医疗资源

阁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透过以下途径与我们联络﹕

  1. 书面邮寄至香港沙田大围富健街 18 号仁安医院首席调解员收, 或
  2. 电邮至 pf@union.org

参考资料: 病人约章, 医院管理局, 香港, 1998

儿童病人约章

儿童病人约章的目的,是向仁安医院的病人,解释他们应有的权利。了解自己的权利,绝对有助你和医护人员建立合作互利的关系。

儿童病人的权利

  1. 尽可能让患病儿童在家中或日间在医院接受治疗,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住院治理。
  2. 在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原则下,院方会鼓励父母全时间陪伴儿童,并尽可能为父母提供留宿设施。院方会让父母知悉病房的运作,好让他们能积极参与照料孩子的工作。
  3. 儿童会由曾受适当训练及了解儿童身心需要的医护人员照顾。
  4. 儿童会被安排与其他儿童一起 接受照顾。
  5. 父母会得到有关孩子病情进展的资料,儿童亦会得到与其相应年龄及理解能力的解释,知悉病况。
  6. 父母及儿童可参与决定与儿童病情有关的治理。他们在决策过程中会得到充份的资料。
  7. 儿童会得到有技巧及了解其需要的照料,他们的私隐会受到尊重。儿童不会接受非必要的治疗,医护人员会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预防或减低疗程对儿童身心造成的困扰。
  8. 尽可能让儿童穿著自己的衣服及携带个人物件。
  9. 儿童的病房环境会合适地布置,设施会切合儿童的需要及符合安全标准,并有适当监管。
  10. 在住院期内,依据其年龄和病况,儿童会有充份的机会玩耍,参与康乐活动及接受教育。

阁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透过以下途径与我们联络﹕

  1. 书面邮寄至香港沙田大围富健街 18 号仁安医院首席调解员收, 或
  2. 电邮至 pf@union.org

参考资料: 儿童病人约章,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 1998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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