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安医院有限公司《病人约章》旨在向病人清楚说明其应有的权利和责任。掌握并理解自身的权利和责任,绝对有助病人与医护人员建立互惠互利的关系。
你的权利
- 有权得到符合现时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 有权知道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资料及收费。
- 有权获知有关自己诊断、治疗、病情进展及检查结果的资料。
- 有权获取进行任何检查、程序、手术或其他治疗方案所需的知情同意资料;此类资料包括该程序的清晰及全面资讯、其成效、任何相关风险以及建议治疗的替代方案。
- 有权在获得有关后果的解释后,拒绝接受治疗;其拒绝治疗的选择应予尊重。
- 有权享有与自身护理相关的所有通讯及记录之保密权。
- 有权拒绝参与实验或教学计划。
- 有权查阅自己的病历。
- 有权在支付相关行政费用后,向医院及主诊医生索取医疗报告或病历副本。
- 有权知悉提供服务之员工的姓名及职级。
- 有权知悉提供服务之医生的资历。
- 有权知悉院方所采取之任何公共卫生措施及采取适当的个人行动,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健康与安全。
- 有权作出投诉,并获得公平、及时的处理,且不会因投诉而影响其正在接受的医疗护理服务。
- 有权享有平等待遇,免受基于年龄、性别、宗教、种族、残疾或其他因素之歧视,且其个人私隐、尊严及文化信念均应获得尊重。
你的责任
病人与医护人员是有著医疗伙伴的关系。除了上列的基本权利外,你对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亦有一些基本的责任。要在医疗过程中担当积极和负责任的角色,你的责任包括:
- 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你的健康状况、过往曾患的疾病、敏感症及其他有关详情。
- 应遵从医生提出并经你同意的治疗程序,及有关指示。
- 为顾及其他病人及工作人员的权利,应遵守医疗机构所订定的规则。
- 应准时应诊,如不能依期赴诊,应尽早通知。
- 不应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或病假证明书。
- 不应随便浪费医疗资源。
阁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透过以下途径与我们联络﹕
- 书面邮寄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沙田大围富健街 18 号,仁安医院,服务质素管理及训练部收,或
- 电邮地址: pf@union.org
参考资料: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私家医院实务守则。2026年7月
病人约章, 医院管理局,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