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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须知

在向本机构提供个人资料前,请先阅读本通知书。

 

收集个人资料作为健康护理或有关之用途

作为您的医生/护士/医护人员,我们有需要请您提供个人资料 (包括健康资料),并向任何合适人士查阅您的医疗记录或 有关资料,用作您的健康护理或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品质保证、研究、培训和仁安医院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 / 仁 安医院有限公司有关设施等的收费用途)。

 

提供或透露个人资料

当您提供我们所需的个人资料时,请确保这些资料是准确及完整,否则有可能影响我们为您提供的诊治和护理。

请注意,您的个人资料 (包括健康资料) 可能会被给予 :

  • 仁安医院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有关设施内之合适人士 ;
  • 仁安医院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有关设施以外之医生、医护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士 ;
  • 经仁安医院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 / 仁安医院有限公司有关设施等授权之访客、职员、学生或受训员 ;
  • 在灾难性情况发生时,给予有关的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局或其他机构,作为处理灾难事件之用 ;
  • 在法例规定或容许下、在公共卫生需要下或在核实您的身份作为收费或其他相关用途下,给予适当的政府部门、办
    事处或管理机构等。

除了上文所述以外,我们只会首先在基于您的健康目的或直接相关的事宜或在法例容许下,才会使用、透露或转移您的
个人资料。

本机构需要得到您的同意后,方可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作其他用途。

 

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

如果您需要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要求查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请于办公时间内与医护人员联络。


参考资料
Notice to Patient. Hospital authority 2012. (Accessed 14 Mar 2023).
Available from http://www3.ha.org.hk/rtskh/files/notice_to_patie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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