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病人约章

儿童病人约章的目的,是向仁安医院的病人,解释他们应有的权利。了解自己的权利,绝对有助你和医护人员建立合作互利的关系。

儿童病人的权利

  1. 尽可能让患病儿童在家中或日间在医院接受治疗,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住院治理。
  2. 在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原则下,院方会鼓励父母全时间陪伴儿童,并尽可能为父母提供留宿设施。院方会让父母知悉病房的运作,好让他们能积极参与照料孩子的工作。
  3. 儿童会由曾受适当训练及了解儿童身心需要的医护人员照顾。
  4. 儿童会被安排与其他儿童一起 接受照顾。
  5. 父母会得到有关孩子病情进展的资料,儿童亦会得到与其相应年龄及理解能力的解释,知悉病况。
  6. 父母及儿童可参与决定与儿童病情有关的治理。他们在决策过程中会得到充份的资料。
  7. 儿童会得到有技巧及了解其需要的照料,他们的私隐会受到尊重。儿童不会接受非必要的治疗,医护人员会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预防或减低疗程对儿童身心造成的困扰。
  8. 尽可能让儿童穿着自己的衣服及携带个人物件。
  9. 儿童的病房环境会合适地布置,设施会切合儿童的需要及符合安全标准,并有适当监管。
  10. 在住院期内,依据其年龄和病况,儿童会有充份的机会玩耍,参与康乐活动及接受教育。

阁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透过以下途径与我们联络﹕

  1. 书面邮寄至香港沙田大围富健街 18 号仁安医院首席调解员收, 或
  2. 电邮至 pf@union.org

参考资料: 儿童病人约章,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 1998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