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醫療支援

資助範圍及項目

一般情況下 ,申請人如通過審批,其手術/檢查費用會由仁心仁術慈善計劃資助註1 ,包括:

  1. 門診診症
  2. 住院期間之醫生巡房費及程序費
  3. 醫院費(膳食費或非必須之個人用品除外)
  4. 治療/檢查程序期間所需之醫療用品及儀器
  5. 住院期間之必須藥物
  6. 因治療/檢查程序引起之併發症所需之額外治療費用註2
  • # 註1 具體的資助範圍及項目以仁心仁術慈善計劃最後批出為準。
  • # 註2 此費用以二十萬元為上限,有需要時,仁安醫院有權將個案轉介至醫管局轄下之醫院繼續治療。

申請資格

  1. 為香港永久居民或經註冊慈善機構轉介個案
  2. 現正領取綜援或通過仁心仁術慈善計劃入息審查之人士
  3. 經公立醫院醫生或經仁安醫院醫生確診需進行相關手術或醫療項目
  4. 非急症個案

所需文件

  1. 填妥之資助申請表
  2. 公立醫院或門診轉介信、相關醫療報告及病情資料
  3. 綜援證明文件副本及社會福利署發出的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副本(成功申請者需於求診當日帶同正本作核對之用)
  4. 非綜援領取者需提供個人及其同住家人最近三個月的全部收入及資產證明副本,包括所有銀行帳戶的月結單及糧單/稅單/公司證明信。

申請方法及注意事項

  1. 申請人需填妥資助申請表連同上述所需之文件郵寄至「香港沙田大圍富健街18 號仁安醫院仁心仁術慈善計劃」或電郵至charity@union.org
  2. 申請人每次只可以遞交一份申請書,並確保資料齊全。重覆遞交或資料不齊全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3. 仁心仁術慈善計劃委員會在接獲申請後,會先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資料是否齊全作出初步評審,隨後再由委員會作個別評估以選擇合適的接受資助個案。申請人如獲批資助,會在遞交申請書日期後一個月,獲本院專人個別通知。
  4. 如有任何爭議,仁安醫院及仁心仁術慈善計劃保留最終決定權,申請人不得異議。

申請人責任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確及完整。 任何人士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物/金錢利益/任何利益,或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促致在銀行的紀錄內記入記項,均屬違法行為。 申請人如明知或故意作虛假陳述或隱瞞任何資料以騙取資助,或已申報的資料如有所改變並可能導致申請人不符合資格申請資助,而申請人蓄意不向本院申報有關資料的變更,可能會引致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