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仁術眼內藥物注射慈善計劃

**計劃名額已滿,暫停接受申請**

資助範圍及項目

一般情況下 ,申請人如通過審批,眼內藥物注射費用會由仁心仁術慈善計劃資助註1 ,包括:

  1. 醫生診症
  2. 治療所需之醫療用品及儀器
  3. 藥物
  4. 因治療程序引起之併發症所需之額外治療費用註2
  • # 註1 具體的資助範圍及項目以仁安仁術慈善計劃最後批出為準。
  • # 註2 此費用以二十萬元為上限,有需要時,仁安醫院有權將個案轉介至醫管局轄下之醫院繼續治療。

申請資格

  1. 現正領取綜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2. 需經指定的公立醫院轉介及仁安醫院眼科醫生確診患有濕性老年黃斑病變、息肉狀脈絡膜血管病變、糖尿病黃斑水腫和視網膜靜脈阻塞等病症,並需要接受眼內藥物注射治療。
  3. 相關眼睛視力(Visual Acuity)為0.05或以上。
  4. 未曾受惠於其他眼內藥物注射計劃資助。

所需文件

  1. 填妥之資助申請表
  2. 由指定的公立醫院發出之眼內藥物注射醫療評估表格(請向該院醫務社工部門索取)
  3. 身份證副本、綜援證明文件副本及社會福利署發出的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副本(成功申請者需於求診當日帶同正本作核對之用)

申請方法及注意事項

  1. 請向指定公立醫院的醫務社工部門查詢申請程序。
  2. 申請人每次只可以遞交一份申請書,並確保資料齊全。重覆遞交或資料不齊全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3. 仁心仁術慈善計劃委員會在接獲申請後,會先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資料是否齊全作出初步評審,隨後再由委員會作個別評估以選擇合適的接受資助個案。申請人如獲批資助,會在遞交申請書日期後一個月,獲本院專人個別通知。
  4. 如有任何爭議,仁安醫院及仁心仁術慈善計劃保留最終決定權,申請人不得異議。

申請人責任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確及完整。 任何人士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物/金錢利益/任何利益,或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促致在銀行的紀錄內記入記項,均屬違法行為。 申請人如明知或故意作虛假陳述或隱瞞任何資料以騙取資助,或已申報的資料如有所改變並可能導致申請人不符合資格申請資助,而申請人蓄意不向本院申報有關資料的變更,可能會引致被檢控。